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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桶产品质量事故的处理

  所谓产品质量事故的处理,是指在产品质量事故发生后,按照何种方式、途径、程序,由何种处理机关依据何种法律依据对产品质量事故所引起的一切后果进行公平、合理、及时、有效的处理与解决。具体而言,其包括:

  1、产品质量事故处理方式与程序。

  产品质量事故发生后,对于事故是按何种方式与程序 来处理。一般而言,主要有四种方式与程序可以用来解决双方的争议,即协商和解、第三方居间调解、仲裁机构的仲裁以及到人民法院诉讼来解决。那么当事人根据 其对自身利益的衡量与考虑而具体选择何种方式来解决这一产品质量事故。

  例:某油田从某制桶厂购买了1200只200L轻 型桶,用来盛装油田用的一种冷却液,该冷却液不仅比重很大,而且具有很强的腐蚀性。按照这样的需求,油田应该采购用镀锌钢板生产的重型桶来盛装,但油田采 购人员没有经验,购买了采用普通冷轧板制成的轻型桶,结果导致冷却液腐蚀坏钢桶底部,并引起钢桶严重变形,钢桶泄漏严重。油田采购人员发现问题立即向制桶 厂投拆,制桶厂立即派销售员和质量工程师前往处理。通过分析和沟通,油田采购员认识到自己在采购中的错误,制桶厂采购员也自查了问题,认为在油田采购员经 验不足的情况下,自己应该向他介绍有关钢桶的采购知识,并询问拟装的货物的特点,以便帮助他正确选购钢桶。最后,两家通过协商,由制桶厂向油田重新提供重 型镀锌桶,只收取钢桶的成本价,并将旧桶以成本价收回;油田的冷却液泄漏损失由他们自己承担。

  协商和解是最好的处理结果,既不伤感情,也不会引此造成更多的诉讼损失和精神损失,供需双方还可能因此形成更加稳固和长期的合作。只要供求双方对于责任的理解能达到共识,事故的处理就变得容易得多。

  2、产品质量事故处理的法律依据。

  产品质量事故的解决必须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来解决,那么,处理产品质量事故的法律依据又主要有哪一些呢,这是每一位碰到产品质量事故的人都十分关心的问题。一般说来,钢桶产品质量事故处理的法律依 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以及我国的《民法通则》及其有关的司法解释等。

  例:某合作社从制桶厂购买了200只100L内涂 桶用来盛装蜂蜜产品。第一批使用了120只桶,剩下的80只准备第二批使用。当第一批钢桶灌装蜂蜜运到分销商手里时,分销商发现蜂蜜全部被污染了,不能出 售,其原因是内涂桶内壁涂层大量脱落。问题发现后,合作社要求制桶厂赔偿所有损失,但制桶厂认为钢桶质量没有问题,是合作社采购人员购买时没有向制桶厂提 供蜂蜜样本进行耐腐蚀试验所致,责任应在合作社一方。合作社于是将制桶厂告上了法庭。法庭认为钢桶有没有质量问题,首先要看钢桶是否满足双方合同中提出的 质量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法庭依据钢桶国家标准的要求,对还未使用的第二批钢桶的内壁涂层附着力进行了检测(本书附录2),发现钢桶内 涂层的附着力只达到4级,达不到标准要求的2级以上,由此判定是钢桶质量事故,合作社的一切损失都由制桶厂承担。
一般签定采购合同时,都会指明产品的质量标准,这是最基本的要求。当出现质量事故时,这是首先要依据的基本标准。如果这项基本标准不能满足需求,就应该在 合同时注明质量标准以外的特殊要求,以备双方供同遵守,出了质量事故,也好有法律依据。

  3、产品质量事故法律责任的处理。

  这里的法律责任的处理是指对于产品质量事故的受害人的损失具体由生产者还是其他人来承担,对于事故中的责任主体、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又由哪一个国家机关来进行追究的问题。

  产品质量事故发生后,当事人要解决的最主要的问题 是产品质量事故的法律责任与处理问题。那么,什么叫产品质量事故法律责任呢?一般而言,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违反法定义务或者约定义务以及法律的禁止性规 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不利性的法律后果。产品质量事故法律责任作为法律责任的一种,顾名思义,产品质量事故责任是指在产品质量事故中,生产者、或者有关产 品质量监督管理人员或者质量检验人员等对产品质量负有责任的其他人员,因不履行法定或约定的有关产品质量义务,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有关禁止性规定,而依 法应当承担的不利性法律后果,又称为产品质量责任。

  产品质量法律责任作为法律责任的一种,它具有法律责任的一般特性,但除此之外,它还具有其本身的法律特征:

  第一,产品质量法律责任主体是生产者或产品质量监 管人员,生产者不按要求生产或者违反《产品质量法》禁止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承担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工商行政部门、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工作人员,不 履行职责或滥用职权,违反《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也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产品质量法律责任主体直接违反《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而产生的不利后果。责任主体因为违反国家关于产品生产的质量要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要求等而依法承担的不利后果,因此,产品质量责任也可以说是违反产品质量法律的后果。

  第三,由于《产品质量法》既调整行政管理机关与产品生产者之间的监督管理关系,又调整生产者与用户之间的民事关系,因而,产品法律责任具有多层次性。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按其违法性质不同,产品质量法律责任可表现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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